童车产品质量缺乏安全保障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748-1993《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GB14747-1993《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市场销售的17种童车,其中合格13种,抽样合格率为76.4%。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五种:
一是儿童推车安全带宽度不合格。根据标准规定,儿童推车的跨带最小的宽度为50毫米。限定跨带宽度,主要是考虑其强度,强度不够易引起跨带断裂,可能导致婴儿从推车中摔落出来,造成伤害。抽查中,北京金伦股份有限公司金伦大夏销售的标称北京童车厂与北京瑞吉力童车有限公司联合制造的吉力小可爱牌(KS-601C)伞型有蓬推车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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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儿童三轮车上可触及的小零件不合格。标准中规定,车上附着的可触及小零件不得容入直径31.75毫米×57.15毫米的斜截正圆筒,此圆筒是模拟幼儿口腔大小的装置,如果小零件容入圆筒,则意味着小孩将可以把小零件放入口中,并有可能吞咽下去,是非常危险的。此次抽查中,北京雪银大厦销售的标称昆山小小恐龙童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小恐龙牌(LSR99A)儿童三轮车、北京好冬冬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甬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803-1)儿童三轮车达不到规定标准。
三是儿童三轮车机械强度不合格。标准中规定,在儿童三轮车两个把套上牢固地悬挂4.5公斤的载荷,并在鞍座上放置适当荷重,然后从0.3米的高度使车跌落在水泥地上三次,试验后儿童三轮车的任何部件不允许出现断裂。否则,容易造成儿童在骑行中摔伤。此次抽查中,爱儿玛玩具城销售的标称山东临朐星冠童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冠牌儿童三轮车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儿童三轮车把横管保护装置不合格。把横管保护装置是指其两端的把套,它应能承受70N拉脱力。主要是考虑把横管末端的金属毛刺不应划伤儿童的皮肤,同时具有防脱滑功能,使儿童骑行时能把握住车把,保持平稳性。若拉脱力低于标准值,一旦把套脱落,致使骑行中的儿童失去平衡,易造成面部摔伤及身体部位的骨折。抽查中,爱儿玛玩具城销售的标称山东临朐星冠童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冠牌儿童三轮车不符合标准要求。 五是儿童三轮车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书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儿童三轮车:不能有伤害挤夹点
儿童自行车适用儿童的年龄范围是4~8岁,选购时结合儿童的年龄和身材高矮,选择合适的尺寸,即鞍座高度在435~635毫米范围内的自行车,选购车辆时要注意手闸的闸把尺寸。尺寸过大,刹车时孩子就握不紧手闸,也就刹不住车。儿童自行车还配有保护轮(平衡轮),它能使骑车者保持平衡,因此选购时要注意是否配齐(左右各一只),使用时不要随意拆除,家长在选购和使用时务必要考虑这一点。
儿童自行车的链罩是必不可少的,鞍座最高高度等于或大于560毫米的儿童自行车应装一只盘链罩或其它防护装置以遮住链条和链轮上啮合部的外表面,当链条全部啮合在链轮上时,盘链罩应在直径方向上超出链条的外侧面。鞍座最高高度低于560毫米的儿童自行车应装有一只链罩,它要完成遮住链条、链轮和飞轮的外表面和边沿,还要遮住链轮以及链条和链轮啮合处的内表面,以防小孩手指伸入其中受到伤害。
儿童三轮车是学前儿童普遍喜爱的玩具。三轮车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的挤夹点,任何可能触及的活动部位,两者之间的孔隙均应小于5毫米或大于12毫米,以防小孩夹伤手指。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三轮车,如有可触及的小零件,其体积应该大于直径31.75毫米×51牞75毫米的斜截正圆筒,以防儿童不慎将其吞下或呛入气管,导致窒息等严重后果。
儿童推车:要有锁紧保险装置
儿童推车选购时首要注意的事项是安全。除了整车的结构牢固外,首要注意的推车有没有锁紧机构的锁紧保险装置,如果只有锁紧机构而无锁紧的保险装置,一旦锁紧机构失灵,就会造成儿童的严重伤害事故。另外推车上围离座垫的高度应符合目前标准不低于180毫米,肩带、叉带、跨带、带扣、安全带及装置都能承受300N的拉力而不松脱、断裂、损坏,以保护儿童不致于因安全带及装置不牢固而意外跌出车外造成伤害。
婴儿学步车需要注意的是松脱学步车锁紧装置的力至少需要90N,以防儿童在车内蹦跳,致使锁紧装置松脱,学步车自行折叠,孩子跌出车外,造成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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